事項名稱 | 國有資產交易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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事項類別 | 履行出資人職責的事項 |
法定依據 | 《所出資企業國有資產交易監督管理辦法》(閩國資產權[2019]4號) |
辦理條件 | 所出資企業 |
數量限制 | 無數量限制,符合條件即可。 |
辦理流程 | 1.提報申辦材料(申請文件中注明辦理人員和聯系電話); 2.對申辦材料進行審核,提出審核意見; 3.告知辦理結果。 |
法定期限 | 符合受理條件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完成。 |
承諾期限 | 符合受理條件之日起6個工作日內完成。 |
申報材料 | (一)涉及企業改制的,應當提供有關改制行為的批準文件; (二)產權轉讓的有關決議文件; (三)產權轉讓方案: 1.轉讓標的企業國有產權的基本情況; 2.企業國有產權轉讓行為有關方案的論證情況; 3.企業國有產權轉讓擬采取的方式; 4.經職工代表大會或職工大會審議通過的轉讓標的企業職工安置方案(方案內容應當包括企業全體職工的勞動關系分類處理方式、補償標準和資金來源); 5.轉讓標的企業涉及的債權、債務的處理方案; 6.企業國有產權轉讓收益處置方案。 (四)轉讓標的企業最近一個年度審計報告和最近一期財務報表; (五)轉讓方和轉讓標的企業的國有產權登記表(證); (六)產權轉讓行為的法律意見書; (七)其他必要的文件。 |
事項收費 | 不收費。 |
辦理機關 | 福建省人民政府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 |
責任部門 | 產權管理處 |
受理地址 | 福州市東大路73號1號樓 |
辦公時間 | 冬季星期一至星期五(正常工作日)上午:8:00-12:00,下午:2:30-5:30 (法定節假日除外);夏季星期一至星期五(正常工作日)上午8:00-12:00 下午:3:00-6:00(法定節假日除外) |
聯系電話 | 0591-87668695 |
監督電話 | 0591-87668802 |
受理形式 | 窗口受理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