事項名稱 | 所出資企業本部工資總額管理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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事項類別 | 履行出資人職責的事項 |
法定依據 | 《企業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暫行條例》(國務院令第378號),第二十六條規 定“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機構依照國家有關規定,調控所出資企業工資分配的 總體水平”。 |
辦理條件 | 所出資企業集團本部 |
數量限制 | 無數量限制,符合條件即可 |
辦理流程 | 1.下達企業集團本部工資總額預算的通知要求。 2.企業上報集團本部工資總額預決算情況的報告。 3.省國資委審核企業集團本部報送的工資總額并批復。 |
法定期限 | 無 |
承諾期限 | 自受理之日起90個工作日。 |
申報材料 | 1.企業上年度工資總額預算執行情況及本年度工資總額預算的報告。 2.上年度企業財務決算審計報告. 3.上年度企業本部職工崗位花名冊. |
事項收費 | 不收費。 |
辦理機關 | 福建省人民政府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 |
責任部門 | 考核分配處 |
受理地址 | 福建省福州市東大路73號1號樓 |
辦公時間 | 冬季星期一至星期五(正常工作日)上午:8:00-12:00,下午:2:30-5:30 (法定節假日除外);夏季星期一至星期五(正常工作日)上午8:00-12:00 下午:3:00-6:00(法定節假日除外) |
聯系電話 | 0591-87668830 |
監督電話 | 0591-87270292 |
受理形式 | 窗口受理。 |